癌症防治理论 /  Theory
肿瘤防治——医患对话(八)
发布时间:2023-08-20

肿瘤防治——医患对话(八)

主题:西化的医药文化氛围决定了放化治疗伤害无法避免。人类要想避开放化疗灾难,必须尊崇中医思维的主导地位。

问:癌症使用放化治疗时的产生的伤害能避免么?

答:按照“大道归一”的古代哲学思想,天下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一成不变的东西。任何事物无一不在矛盾的运动变化中,既改变自身,同时也共同参与了对环境的改变,治病也一样。因此,从道理上讲,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比如癌症是内环境恶化过程中,正邪力量互相搏弈时邪盛正衰综合的结果;那么癌症防治方法的产生、演化、改变与总结,同样是人文环境互相搏弈的结果。说穿了:我写《肿瘤防治——医患对话》等文的目的,也明摆着:既是代表人类与免疫病的搏弈,又何尝不是中医和西医两种不同医学体系,在临床实践中的搏弈。

放疗和化疗产生的伤害能不能避免的问题,从这两种方法得以产生的指导思想中,就可以做出不能避免的结论。这两种方法,原本是西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对付免疫系统疾病的看家本领。它最大的长处就在于:针对或大、或小、或有形、或无形的癌细胞、癌病灶进行形体上的消灭。致命的弱点在于:第一、只以看得见的、可以量化的靶子为标的物,进行不顾连带误伤的毁灭式攻杀,不考虑生成癌症的原因、更谈不上从内环境恶化的源头进行斩草除根式的处理,以致导致正常的机体组织受到重伤;同时,也使原本已经处于紊乱状态的人体生物控制系统陷入更深更广泛的紊乱。第二、癌症的成因,根本在于内环境的进行性恶化,放疗或化疗的原理中,并不包括从根本上改变内环境的功用,实施放化疗后,内环境的恶化程度只会加重加速,为新的复发创造了条件,这也就是西医治不好癌症的根源所在。

从能否避免伤害的层面说,站在现在西医的水平上,只能讲“尽量”两个字。原因在于:除了这两样看家本领,并没有可以替代的办法。客观地说,西医专家们也很无奈,没有可以替代的办法,面对病人的痛苦,又不得不用。整个主导话语权,并且得到国家财政及权力支持的西医,没有人愿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独立地反省和探讨,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既不符合疾病防治规律、又不符合人文科学发展规律的卫生保健现状?据此,我以为:没有人文环境的改变,就没有卫生保健现状改变的动力;在这种浑浑噩噩的环境中,医药科学的发展是不会有生机的。没有生机,就不会有新生力量突起,违反规律的格局就不会从主流上得到改变。因此,从整体上说,至少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历史时期,要想避免放、化疗造成的人为灾难是不可能的。

问:难道放化疗的人为灾难就真的无法避免?就没有任何其它的路可以让民众避开这场灾难?

答:这个问题,无论从社会发展规律,还是从医药科学发展规律的大前提上回答,都可以亳无疑问地说是能够轻易避免的。问题在于:任何一种科学的进步,都是人文环境的作用使然。没有与之相应的人文环境为条件,科学即使向前跨出突破性的一步,也要被占有人文主导地位的搏弈对手所灭杀。

当然,如果撇开社会人文环境,仅从技术的角度来谈论这个问题,就简单多了。在“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主导下,只要把握得住时机、关键节点、度量与频率,那就不但可以轻易避开伤害,还可以把放、化疗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前边所指的无法避开,是指人文环境决定的、主导话语权的官方医疗机构无法避开,不是指战胜癌症的理论与实践的技术角度说无法避开。

我在多篇文稿中反复强调:癌症是人体内环境恶化的产物,是体内正气不足以战胜邪气的结果。同样,人们用以战胜癌症的技术手段,也无非是社会人文环境熏陶产生的结果。从我国当前的癌症防治技术所处的人文环境来说,名誉上我们是华夏子孙、是中国人,可我们生活的人文环境已经全盘西化,甚至连代表华夏文明的中医药教育、中医药管理都已全盘西化。西方文化本来就是中国人西化的源头,源头上都搞不定的东西,“被西化”的受化者能超过他老师,搞出点什么名堂来?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句古话,不管你承不承认,都永远是有道理的!你去美国买几架最新款式战机试试,看他卖不卖给你?

科学是有国界的,医学同样是有国界的。要让中国的医学复兴,必须以华夏文明复兴为前提。我说的从全局来讲,中国人要避免放、化疗灾难至少还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就是这个意思。当然从局部说,这个提法又未必全对。万事都有必然和偶然的差异。桃花园中人都曾经不知有汉何论晋魏,何况华夏版图已今非昔比,总有一些西化之外的人,还保留着一些古朴、纯真的华夏文明之根——中医思想之魂。用她不但可以帮助放、化疗避开对人体的伤害,还可以利用中医思维创立“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研发出集:保健、癌症预防、癌症早期诊断、各阶段癌症有效治疗为一体的 “陈欣牌阴阳平调系列食品”,这种简、便、验、廉的卫生保健重器,一旦用经得起实践广泛检验的事实赢得人心,并借此为推动国人找回华夏文明之根本……

这里,仅就学术层面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不把放疗、化疗当做治疗癌症的主要手段,而是改用“中医免疫系统功紊乱防法”为主导,仅仅在必要的情况下,用放、化疗为辅助,准确把握时机、以适当的频率和度量,来应对发炎、肿大产生的疼痛、压迫和梗阻等状况,就不但可以大幅度避免伤害的发生,而且可以在把治疗费用大幅下降的前提下,把放化疗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具体操作如下:

(一)早、中期癌症,针对内环境恶化程度不太高、波及面不太宽泛,癌病灶中癌细胞密度不大的特点。一般不需要放化疗的帮助就可以进入康复期,无所谓避不避免的问题。


(二)对中晚期、晚期癌症选择放疗还是化疗,以及对时机、频率、度量的把控问题。

1)对中晚期、晚期癌症、或生于重要管道、重要脏器,有可能因肿大而发生梗塞、压迫疼痛较重的癌病灶是放疗好些、还是化疗好些?

答案是:凡生于体表的或多暴露在接近体表不干连重要脏器的肿块,使用放疗好!放疗只连带伤害机体局部,对整体伤害程度不大。如果生于管腔内、或重要脏器旁,就用化疗方法稳妥!另外,由“放疗针对局部、化疗针对整体”的特点所决定,如果转移灶分布广泛,也同样是选择化疗也比放疗有价值。

2)放化疗时机的选择

对这阶段具有上述特点的癌病灶进行放化疗的时机选择是:发炎、肿大之后,将阻塞而未阻塞、将压迫而未压迫之前。如过早放化疗,不但效果不好,而且重复性伤害太重;过晚放化疗、又担心出现阻塞、压迫风险。

3)对放化疗频率的选择

“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在对中晩期、晚期临床治疗过程中,使用放疗或化疗手段的前提,不是要指望这些高科技手段去杀死癌细胞。仅仅是在为了:解除疼痛、压迫、阻塞而采取的不得已之计。因此,对以这些方法取得的成绩评价的标准也仅仅局限在:这些预定目标是否实现?这一条件上,如果目标初步实现,就即刻终止放化疗的进行;反之,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的需求,决定再做一次或两次,直至达到目的为止。

4)对放化疗度量的选择,为什么要对度量进行限制?

前面已说过,使用放、化疗的目的是缓解疼痛、减轻压迫。但在临床实践中,如何把必须进行的放、化疗伤害降到最低限度这个问题,要由进行放化疗的时机、频律和度量三个要件来决定,而这三个要件是环环相扣的。免疫系统迫使癌病灶发炎肿大的程度越轻,癌细胞对放化疗的抗拒就越大,取得的效果就越差。不管放化疗的成绩大小,伤害都是存在的。根据临床经验,针对发炎程度高的癌病灶,与针对还没发炎的癌病灶进行放化疗,效果与副作用的比值是:发炎程度高的,七分成绩:三分伤害;而未发炎的则为,三分成绩:七分伤害,可见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5)频率与度量选择的原则是:

a.不管化疗取得的成绩如何?两次放化疗之间最好间隔一月,以确保受到伤害的生物控制系统得到修复,不可连续作战。以免耗竭生机,切断后路,失去长期抗战的后勤保障。

b.如果放疗或化疗进展过程中,发现因种种原因的促成,预定目标提前实现,就务必改变计划,比如:原定25天的放疗可改为10天、8天等等。

如果国家所有医疗机构都能按这个方法去实施癌症临床防治工作,岂止放、化疗伤害可以达到80~90%的避免,即便要达到把癌症轻松搞定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