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理论 /  Theory
医患问答:治疗过程中,放、化疗使用的时机和理由
发布时间:2023-09-16

医患问答:治疗过程中,放、化疗使用的时机和理由

问:难道这种人为的伤害是不可避免的?难道放疗和化疗对癌症的治疗一无是处?

答: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在动态运动中发展变化。世事如此、疾病如此!医学也不能不如此!俗话说:真理多向前跨越一步就成谬论。事物变好、变坏的关键在于:参与运动变化的因素、变化发生的速度、变化的方向和节点。


比如:如果体内环境恶化的程度刚刚达到临界点还没有发生恶变之前,当事人或因情志、或因某些物质条件积极的影响,恶化的速度放缓,不能满足恶变发生的条件,那么该当事人发生癌变的时间就必然延后发生、甚至不发生;又如果两军对峙,即将血流成河之前,或因其中一方临阵换将、或因一方临时调整战略,一场兵灾就可化解于无形。把这种比拟用于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妥。



作为医生、特别是作为一名以五千年文明为底蕴的中医生,首先应当具备的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包容百川”的气量与胸襟。只要把握住对疾病防治有益无害的原则,任何知识都可以拿来使用。更何况西医科学虽然年青、根底较浅,但它也同属医学领域,它也有它的长处。古人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我们何必分彼此而互相诋毁、极力排斥呢?在民众健康利益面前,社会需要的是安全、高效与廉价的食品、药品,先拿来治病救命再说!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也不管合法还是不合法的,即便不合法、也首先是相关法律违背了宪法!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愚蠢到把具有“安全、高效、廉价”优势特点的食品、药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禁锢的程度。


放疗、化疗两种临床治疗方式,代表着西方医学发展到这个历史时期治疗癌症的最高水平。尽管客观上:因为滥用给人类社会造成了胜于世界大战的人为灾难,但究其原因,过错并不在这两种技术本身。从这个意义说,过错在人!在相关人的“运用之妙、乎之用心”!



西医由于历史的、现实的与主观的、客观的原因制约,使高科技手段背上恶名,变成了杀人利器。那么我们以包容、融合文化为根基的中医药为主的医药学体系,又怎么化对抗治疗的干戈为玉帛?如何变杀人凶器为治癌利刃呢?我以为不除“内圣外王、儒法互济”八字之意。内圣者:用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话讲,无非是无欲无求、顺其自然,一心向善之意;仁、义、礼、智、信之谓;法者,维持稳定之纲纪也;王者,为维护纲纪而行生杀予夺之权柄者也!人体从自然的角度说是个小天地;从人文的层次说是一个小社会,因此把这些属于社会学的概念,用于与社会学密切关联的医药健康保障领域,似乎也说得过去。


在中医眼中,人体就是一个小社会,构成人体整体的心肝脾肺肾以及它们的五行属性木火土金水,与构成社会整体的各阶层、各领域的层次也大抵相当。处理五行与人体整体自控系统的和谐平衡关系,和处理社会各阶层、各领域与社会整体控制系统的平衡关系,无论从重要性还是复杂性上来比较讨论,其实本质上都相差无几。这就是古代知识分子口中“不为良相、就为良医”、“达则兼顾天下、不达则独善其身”这句话中的道理。只是所处的层次不同、理解的深度各异而已。

中医治病,如从“道”的层次入手研究病因、制定防治疾病的方略,首先应当遵循人体生物控制系统中,由五行生克制约关系平衡为基础,以心脑为核心构成的自主调控系统,通过从饮食、自然清气中吸取的精华转化而成的气、血、津、液的升、降、浮、沉运动进行有条不紊的调节控制,以保持阴阳之间互生、互化、互根、互用的动态关系的平衡的规律,因疾病入侵而发生失衡的原因→原发点→变化点→变化过程→变化转归→生成有物质证据存在,并以通过西医的方式量化而查出并完善疾病存在和发展的整个证据链。然后,再对整个证据链进行每个环节,用中医“八纲辩证“严谨的思维方法逐一追踪推演,并最终确认:构成人体侵犯罪的主犯、从犯,计算出因犯罪入侵对控制系统及其它局部造成的伤害程度、对看不见的物质耗损程度。再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有的放矢的防治方法,并据此选择确定执行这一方法的具体药物等物质。


有了这些从疾病的“道”对人体的“道”的动态变化层面获得的证据,再从医“道”的层次还治回去,只要处治及时、积极,纯用中医的方法处治得了,就避免使用西医放疗、化疗一类的对抗性治疗伤害,尽力减少人为的次生灾难的发生。如果还有困难难以了断,就不要妄自尊大,在适当的时机、把握适当的度量,谦卑地恳请西医配合。只要放得下各自为政、互相诋毁的心态,尊重以“道”取胜的中医长处,由中医主导、西医铺助,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医药学力量,何愁疾病不灰飞烟灭!


以《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对癌症治疗进入癌细胞发炎、坏死过程时,生于:或管道、或心脑功能区、或咽喉、贲门、幽门、肛门等重要部位时,如果仅靠中医的能耐,别说维持继续调理、就是开始之初就不敢下手,正是有了手术切除、或放化治疗的西医手段为依托才敢进行调理;在预料中的压迫、阻塞的可能到来之前预做防范,针对已经经过发炎、肿大的过程,丧失了大部份抵抗力的癌细胞、癌病灶予以适时、适度量的放疗或化疗,使病灶得以较不进行免疫调控的病人更大幅度地缩小,以解除压迫、缓解阻塞状况,让中医免疫调控的治疗方法,得以按预定方案顺利实施。


这样针对有理、有据,有明确具体的、纯属物理性障碍为目标,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的、有预先经评估需求为标准的度量为限制条件而进行的放化疗,物尽其用,既达到解决难题、帮治疗过程渡过难关;既不消耗不必要耗费的财力,又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让病人尽最大可能地避开了过度治疗造成的、人为的深度重创。为追求最好的治疗后果,创造了先机、保留了体能本钱。


我想:如果国家整个癌症防治机构都能采用这种方法,那么不但因为过度放、化疗给病人造成的次生灾难可以轻松避免,甚至如果政府有闲心从一味空谈的事务中突出重围,以这种无论对病人、对社会、对国家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鲜活证据为依据,执果索因、说不准还真会引发一场医药学革命,而导致将来的医药科学发展史重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