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理论 /  Theory
一份证据、两种解读,未曾治疗、生死已定(二)
发布时间:2023-09-16

一份证据、两种解读,未曾治疗、生死已定(二)

面对共同的证据,思路决定出路

1.只有构成证据链的证据,才是审病查因的核心基础

只有证据,没有证据链支撑的判决是无效的。断案依靠的是以无法辩驳的证据链为支点来解读嫌疑人犯罪的动机、实施犯罪的方式与过程,指出犯罪的危害结果,在把这一完整的程序走完之后,以相关法律为准绳,对照犯罪产生的恶果进行量刑判决。这个从取证到宣判的全过程,都要进行反复的推理、核实,做到毫无遗漏,确保判决的公平与正义。医生对病情进行诊断所遵循的程序与司法审判应并无二致,要找查证据、审明疾病所在、分析病因、推演疾病从病因产生、发展变化到疾病形成被发现的整个过程,形成环环相扣、经得起推敲的证据链,方可给疾病做出明确的定义。

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如果发觉证据链经不起反复推理与验证,就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再依据侦察的结果重新开庭。或者重判、或者轻判、或宣布无罪释放。我以为医生看病也一样。医学的任务是为人类的健康服务,医生的目的是治病救人。只要能更好地达到目的、完成任务、又不留后患,不论中医、西医,任何技术都可以拿来使用!当我们采集的证据无法对疾病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时,发现证据链不能环环相扣,无法进行因果推论、功能与器质之间的关联、演变的推论时,就必须回头去继续寻找并补充证据,直到证据链几近完美方可着手治疗方案的制定工作。若不如此谨慎,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其实,“大道归一”,岂止司法、医疗,哪一行遵循的不是这个原则呢?差别仅在于:行业不同、组成这个证据链的元素不同而已!

思路决定出路!面对同一个案件中的同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法官和审判委员会对证据解读的思路有误,做出的判决也必然是错误的。临床医生对疾病判断的正确与否?同样由解读证据的认识思路所决定。那么,西医和中医用于解读证据的认识方法分别是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为什么会对同样的证据,做出不同的解读结论,制定出针对性不相同、治疗手段软硬不同、产生的后果也迴然各异的治疗方案来呢?

2.我们首先从西医解读证据说起

西医用以解读证据的认识方法,是“还原论”和“循证医学”。有关“还原论”和“循证医学”这两种思维方式是否适宜于用作医学的理论探讨,我在《陈欣谈癌症的中医诊治》一书中,《西医还原论背后的是与非》及《循证医学在临床诊断防治中的尴尬》两篇文章中做过深入的探讨。这里仅就解读证据时,对证据取得之前和取得之后,证据本身性质的定位问题而论。

西医抛弃证据链,割断证据与生命的联系,把证据当做与生命无关的物质进行解读,也就只能把生命当物体处理,多死些人自然就是情理中的事了。由于受疾病研究指导思想的误导,在西医肿瘤临床专家眼中,证据就是证据。既然摆在眼前的病灶有这么多、大的有这么大,那就看看把能切除的切除掉;不能切除的,再用化疗的方法根据病理活检的细胞确认证据,选择对症的化疗药品或滴注或介入,或放疗来处理;看到证据中有痰血、鼻血或便血就用止血药;如果因血管破裂引起的大出血,则必须用手术方式制止出血;如果出现贫血或微量元素太低、或营养不足,就必须及时补充……。总之以证据为依归,以还原论为指导,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只要把证据消除、恢复人体解剖学标准的原貌即为临床治愈。至于为什么不说治愈而要在前面加上“临床”两个字?因为专家们心里很清楚:复发是必然的,只是早迟而已!至于为什么要复发?什么时候复发?以什么形式复发?这在“还原论”和“循证医学”的理框架内没有相关内容的规定条款。既然指导理论中都没有的事,还想它干什么?只要把近在眼前的危机处理了,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医生尽职尽责了。复发时,再做复发处理嘛!

在临床实践中,西医专家严格地遵照“还原论”和“循证医学”的要求去做了,并且做得很好!无论从人伦、道德、科学或法律上讲,专家们都没有什么过错,可病还是在反复的复发治疗,又复发又治疗的过程中折腾。绝大多数患者不能熬到五年的生存期就走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可不可以不这样?没有人去想!因为大家知道想也没用。如果这种做法是正确的,那为什么到头来大都是人财两空?这也没人去计较,因为大家都麻木了!自然明知是错,错在哪里?应该如何纠正?这类问题,还有人去思考?

3.中医“整体覌”又是怎样解读证据?做出判决的的呢?

放下对西医证据解读与治疗结果的讨论,回过头来了解中医又是如何解读证据、处治癌症、取得什么样的成果?中医把证据当生物看,审病查因时象法官审案判刑、离不开证组成证据链。中医与西医不同!在“天人合一”、“整体观”、“阴阳制化理论”的指导下,与西医一起共同面对出自一个人的、一模一样的证据时,只把这个经过科学手段获取的,以形态或量化的方式存在的物质证据,象公安部门追查犯罪嫌犯的调查、取证工作一样,仅仅把这些证据做为追查凶犯的一点线索,以这些证据为调查刑事犯罪的切入点。依据证据获取时,在病人体内存在的位置、数量、形态、生长环境条件、生长速度等相关要素;及病人性情、心理、面色、脉象、健康史等与证据出现的关系。逆向追查证据出现的原因,追查原因出现之后又怎样随体内生长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过程和形式。在了解了证据得以产生、存在,发展和被发现的整个过程后,对患者的疾病给出一个性质和程度的审判结论!此时证据的作用已发挥完毕。剩下的工作即是预测使用“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法”指导,用“陈欣牌阴阳平调系列食品”对已经严重失衡的免疫机制进行调控后,免疫功能的提升的强度与邪气相争态势预作评估,再根据评估的结果对预后作出考量。以此确认药物使用量的多少?调控力度的大小?以准确地把握免疫力提升的速度与节律。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病情轻的、可以用重药量,快速提升免疫力。由于病情轻的病人体内环境恶化程度不是十分高,波及的面也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病灶既不大、也不多,提升后很强的防御力量快速以打歼灭战的力度围剿癌细胞时,以数倍于邪气的优势力量来攻击癌细胞,打起仗来的反应态势,用通俗的话说:像掐死一只苍蝇一样容易,故而可以在不发生明显反应的前提下,轻轻松松地战而胜之。

可惜的是:绝大多数患者和家人,都沉浸在科学主义的泥潭中难以自拔,不到没路走的时候,是不会向民间医生求助的。悬壶十三年以来,在临床实践中被我们轻易治愈的病人,都是我们用癌症自查标准发现,治疗过程中经科技检查验证的。反之,如果内环境恶化程度很高、波及面很宽泛、癌病灶呈弥漫型分布、或者病灶生在管道、或肝门、或肺门、或咽部、或幽门、或肛门、或脑功能区等要害位置的,治疗起来必然投鼠忌器,良工难以上下其手。我们接受的大多是被三甲判了死刑还没有执行的这类病人。面对如此危症,无论是病患家属还是临床医生,都必须清醒地面对现实。治疗目标不要定得太高,要以保守治疗、抑制发展、稳定症状、尽最大努力延长生存期为主。用这种方法,尽管在为80 %以上的患者较西医更多地延长生存期外,最终治愈率仍能达到8.5%左右,也许有人说:这个比例太低了!我的答复是:“不低了!这毕竟是整体论为循证医学揩屁股、收烂摊子啊”!

如果,我是说如果在亚健康状态中期末期、也就是常见疑难病如:息肉、增生、肌瘤、久治不愈的炎症、顽固性结核等等常见疾病的治疗中,启用“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使用“陈欣牌阴阳平调系列食品”尽快治愈这些疾病,消除伴随这些疾病一起进行性发展的免疫系统中度紊乱,让系统处于平衡状态,那么,没有基础条件为前提,癌症将从何而来?

又如果:在常见疑难病向癌症等恶性疾病发展,刚跨过功能性向器质性转化的临界点而形成早期癌症之时,及时用“中医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法”解读证据,及时地以“陈欣牌阴阳平调食品”对紊乱进行调控,那么,任何癌症等疑难病都可以灰飞烟灭!

通过以上两种思维方式对证据解读结论的对比,和因此造成的一生、一死的结果,我们已经清楚地知道:用于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还原论”和“循证医学”无法正确解读属于生命科学领域的证据,无法做出符合生命规律、符合疾病产生、发展变化规律的正确解释,最终人为地造成的种种悲剧都可以轻松地避免的!

然而,社会科学毕竟比医药科学复杂!任何时代政治都必然凌驾于科学之上。尽管铁的、牢不可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天人合一”与“整体观”解读证据的结果,符合疾病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是标准的医药科学领域的思维工具。但由于中华文明的倒退,导致社会科学西化的原因,真理被世俗和金钱淹灭了……

错误解读证据,劫财害命百余年的事,还要以真理的名誉延续下去!人为的灾难也还要以科学的名誉延续下去 !!!

人类健康的灾难何时是个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