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纠偏中西医结合、理解中医传承危机》一文虽然道出了许多中医难以施展的症结,但仍属西奴思维!法制中国,为什么中医在法制社会中只是被“制”了,而没有给“法”?!——证据:
(1)现有《中医法》是《执业医师法》下的子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的子法;
(2)由(1)可见:
a.《执业医师法》管制中医属违宪行为;
b.《中医法》被一个外来的效仿《法》管制,自身就是违宪建制,自己不给自己(单从书面角度解读)法律权力,干愿受人制约!
结论:从根基上就出问题的中医,何谈独立、传承与发展?至于说应该咋办?几千年的发展历史经验已明确告诉人们,只需建制,无需在资格,病别,方法和地域上加以限制,回归中医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规迹,所有行为责任应在宪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层面上,像个一般正常的独立社会公民样的管理足已!
王世保:@李国强 《中医药法》没有脱离《执业医师法》的局限,只是为这个罪恶的法律所遗留下的问题“擦屁股”,基本就是那个《师承和确有专长管理规定》的放大版。
李国强:是的。一句话:违宪违宪还是违宪!试想:油盐酱醋瓜果蔬菜,都在中医范畴,它即可治病又可致病,随时随地、人人的一日三餐和所有行为都在中医范畴,任何管制当然都是多余的。
陈欣:是的,《中医药法》是刺向心脏让中医一刀丧命的匕首!
不过,煅造这把匕首的人并不是西医!而是在六十年人文西化大潮改造中,成功完成以西律中这一科学工程的现代中医精英们!
他们明目张胆地利用手中权力干预立法,用“西医的内稳态取代中医的阴阳平衡”、把中医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拋到赤道几内亚,一以"中医思想+现代科技=创新成果"这一外形相似而本质相异的思维理念为《中医药法》为指导核心,在教研药医各领域强制推广执行,使原本承载中华文化走出国门历史史命的《中医药法》,变成了洛克菲勒财团灭绝中医药的战略利器!
中医赖以生存的人文空间都消失了,还哪来发展的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