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防治理论 /  Theory
循证医学在临床诊断防治中的尴尬
发布时间:2023-08-20

循证医学在临床诊断防治中的尴尬

一、先讲几个相关的病例

其一:2006年3月的一天,一位来自云南文山的银行干部走进我的诊室,要我给他治疗食道癌症。我要他拿出医院的确诊报告,得到的答复是“没有。”

“没有医院的确诊报告,怎么能说明你所得的是食道癌?”我惊讶地问道。

“我得病四年了,医院都说是炎症。我想炎症咋会越治越重,不是食道癌是什么?”

他的岳父是肺癌患者,到晚期才发现,加之引发合併病,医院束手无策而很快去世。“我是慕名而来,试探一下你陈医生有多高明。”

见来人说话耿直,不拐弯抹角,我要求他提供了一份血常规,一份肝肾功能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现其双手脉博87/左、94/右;血常规中,中性粒细胞比率趋高10个单点(正常值50— 70),淋巴比下降8个点(正常值20—40)。症状为酸软、乏力、呕吐、梗阻,符合我行医30年积累的“癌症自查的三个标准”,于是同意他的判断,以食道癌进行治疗。服药半月后属低分化性质的反应出现:乏力加重,遍身瘙痒起红疹子,腹胀,腹泻、疼痛等症状也相继出现。服药第二个月呈持续核反应加重之势。第三月出现缓解之势,8个月时,各种不良反应完全消失,脈差消除,两个原本失常的血指标也进入正常,继续服药巩固4个月后停药,至今健康,我因此成了他及家人的保健医生。

其二: 2008年8月6日,一位70多岁老妪找到我,要求为她治感冒。我说:“这种小病不必找我,哪个医院都能治,我只治癌症。”

“你不认识我啦!”她有些失望地说,“我是老龚家的呀!”我急忙道歉后问:“老龚是什么时候走了的?”

她不高兴了:“谁告诉你老龚死了?现在仍活得好好的呀!”

原来,2005年4月,她的子女用轮椅推着患肺癌合并支气管哮喘的老龚来求治。因病情较重,医院说最多只能活三个月。我说三个月不至于,半年左右是可以的。我先后开了五个月的药后,他们就杳如黄鹤,再也无人来继续开药,我理所当然认为他已去世,想不到他却存活至今,度过了三个春秋。

我十分欣慰,祝福之后问明她的病情:经常遍身疼痛,且有发冷、发热现象,先后在四家省级医院就诊,都说他是感冒,所有消炎抗菌的药都用了,就是不见好转才来找我。我问她是否呈游走状态?回答确定,又问明没有咽干、流清涕等症状,舌苔薄白,二便均畅,双脉弦劲。于是告诉她:这不是感冒,是肝气郁滞所致,处逍遥散加减,服食五副后痊愈。

其三:2009年8月,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找我求治“口腔息肉,我要他出示诊断资料,答称没有,云南大学毕业已一年,一直都在看病,昆明五家大医院都说除了息肉没有其它病,可就是治疗无效。我要他做了一个血常规检查,发现中性粒细胞,单核细胞比例都处于超出和低于正常指标的范畴,右手脉博97次/分,左手89次/分,症状是肾部一阵阵的烘热上涌,癌症自查的三个指标完全具备,肯定其为癌症,可五大医院都说除了息肉外,没有其它病。我一则考虑他的心理承爱力;二则考虑我首创癌症自查法还没有被社会广泛接受。于是,只好婉转地告诉他:回去告诉你父亲,病情十分复杂,要引起重视……。

三个病例讲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期癌症为什么不能查出?

“癌症是治不好的,治好的就不是癌症。”这句话是百余年来,医药科技高速发展却对癌症的病因、发展规律及防治方法,一直游离在仅仅是相关联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打擦边球的状态的嘲讽。面对癌症病人受尽放化疗的痛苦,得到人财两空的结果后,人们一方面在寻找癌症的真正病因及发展规律,以作为防治新药研发的指导思想,另一方面又把希望寄托在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提高临床治愈率上。

可惜,“谁占有市场,谁就是科学的,谁就最有话语权”的潜规则威力无穷,无从抗衡。我积30年的研究心得及临床经验,探索出一条癌细胞发展、转移的规律,形成与之对应的集预防、早期诊断及临床治疗为一体,既古老又创新的科学方法。因处于“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特殊困境中而不被人们认可。反倒是一个月的诊疗费高达2—3万元的现代诊疗法,尽管无相应的效果,因其具有话语权而被人们追风承认,其迷信到了即便死了也值得的地步。

怪谁?从根子上讲,怪病人么?不怪,因为他们是受制于他人的弱势群体。怪医生么?也不怪,他们只不过是执行主流医学研究的诊断防治方案。可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缘由啊!我的看法是:问题出在主流医学的指导思想——循证医学上。


二、循证医学及其在诊治上的指导作用。

什么是循证医学呢?一般的理解是以循证到的证据为依据,制定治疗方案,从事医疗活动。更深层次的理解应当是:遵循证据提示的方向,探索出证据背后隐藏的疾病产生的原因对患者自身健康规律的影响及一般发展规律和可能出现的变化规律,并因此顺势而为找出抑制变化、消除病因,恢复健康必备条件的对应防治方案。

在上述两种理解中,国家正在医疗界大力普及推广的“循证医学”属于哪一个层次的理解呢?

据相关资料显示:循证医学是国际临床医学领域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学说。其核心思想是:任何医疗决策都应建立在新近最佳临床科学研究证据的基础上。简言之即是遵循证据的临床医学,目的是保证临床医疗的科学性。循证医学强调随机对照试验,和根据所收集质量较高的PCT研究作系统综述,为临床实践提供可靠证据。

该资料又指出:既往对新的诊断试验的研究有两个最主要的缺点:1、没有和金标准进行独立的盲法比较,因此缺乏对诊断试验确实性的了解;2、一项新的诊断试验往往在健康人和典型患者中进行测定,来决定鉴别诊断的价值,这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这一诊断试验真正临床使用的价值。

该资料最后总结的指出:“由于睡眠医学为临床实践很强的学科,循证医学与临床睡眠医学关系非常密切。循证医学可理解为一种学说,一种观点,但贯彻在临床诊断治疗中又非常得体。”并强调:“贯彻循证医学原则在我国临床医学界还刚刚开始,任务还非常艰巨,要很好实践循证医学,须要有大量的‘最佳’证据。”同时又指出“目前睡眠医学情况尚不尽如人意,质量较高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文章还较少,采用临床流行病学方法对诊断试验试价还不普通,还需要广大临床睡眠工作者经过艰苦的努力,以循证医学的实践舖道路。

客观地说,该资料对循证医学的发展前途持肯定的态度;对存在的弱点也毫不隐讳地予以指出,发展到现阶段仍处于“不尽人意”的状态也不回避,这是严谨的令人尊重的治学精神。令人想不通的是这种理论明知不成熟,没有大量的“最佳证据”来支持,一切尚在研究探索阶段,为什么把它作为一种医学原则进行贯彻呢?医学研究的任务,首先是确有实效能为病人花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果,不是为科学的名称而研究科学,这不是把崇高、神圣的科研工作当成儿戏、当成哗众取宠的花架子,这从道德本身就说不过去。

此前,我每每想不通,占尽医药市场天时、地利、人和的主流医学为什么在疾病临床诊断防治中、错误屡屡!要说怪西医专家水平不高么,他们都是人类的精英,都是高分考入高校,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学位而走上工作岗位的。说他们懒惰么,也说不过去,他们大都是些为事业而献身的人。

现在我明白了,问题就出在把未来的看不见的希望作为现实的指导思想。搭建在沙滩上的阁楼,经不起飓风与海啸的折腾,没有深厚的,确定的符合生命规律与医学规律的理论基础的医学体系,别说应对错综复杂、变化莫测的疑难病,只要不产生医疗性、药源性疾病,也就算烧了高香了。而现实又是:医源、药源性疾病,正是疑难病产生的主要源头。

显然在把未来发展规划的目标作为现实的理论指导的临床医疗活动中,显然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是一个都难以实现的。

说到底以理想作现实,不把循证医学的指导意义重点放在遵循证据提示的方向,探索出隐藏在证据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探索疾病发展变化规律对患者自身生命规律常态的影响,并因此顺势而为找出抑制病变发展,消除病因,恢复健康必备的应对力度上,而放在以表现有形的可以量化的病状发展结果导致的症据为依据制定治疗方案上。这就是现实主流医学不能准确诊断疾病,不能研制出既有好的效果又无任何毒副作用,不造成医源性、药源性疾病的关键所在。

刻薄地说,现阶段种种医源性、药源性污染导致的病变的高发率,都是“循证医学”的误解、误导所引起的推波助澜的反作用。——我们正在用我们自己研究出来的科学,摧残和潜移默化地消灭我们自己。

“见微而不知著”是西医临床诊断中常犯的错误,

“狂飚起于青萍之来”这句俗语的含义,人人皆知,可要把它用在现实中,指导生活,指导工作和专业科学之时,却大都要踌躇彷徨。其一:就病人来说主要考虑的是眼前的效果,看得见的效果,对医生来说关注的首先是经济的利益和业内的名声,无论任何一方大都还没有养成如何保障健康的长远观念。这也就是原本不成熟的“循证医学”大行其道,被当作原则来推崇的原因。同时也是“死也要死在大医院”的病患者心态产生的基础。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把“五行生克有序、阴阳制化平衡”则人必长寿的健康的生命规律牢记于心,把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的重点,摆在细微处,摆在对生命规律的维护上,无论是预防、诊断还是治疗,都能见微知著、见著穷微、举一反三,不被表面的依据所迷惑,那么,我们对疾病的诊断就更准确,治疗就更得法,医源、药源性疾病就不会发生或很少发生。

然而,事实是我们并非神仙,我们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时代,即使没有循证医学的误导,我们也一样要犯错,仅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而已。


三、循证医学误导了癌症临床诊断理论的发展

任何疑难病都分为功能累积病变,与转归后的器质性病变发展两个阶段。本文开篇时所讲的三个病例。第一个自称是食道癌患者的病人,病势属功能性病变末期,器质性病变早期的状况。在功能性累积病变阶段,一切病势的变化都是以阴阳二气交感变化过程中“正愈虚,邪愈盛”的形势渐进性加重,因为是气交之变,就目前的检测水平还是不可能查出的。又因为是质变之初,质变后的形态尚不具备恶性的明显特征,恶变的实质仅在局部中的局部,同样难以查出。第二个肝郁似外感病例,同样是功能性病变的起始期,虽然已导致五行升降出入的紊乱状况,然而尚未达到毒性聚集的持续或间断地累积增加的程度,不具备可供诊断的声相、影相特征。第三例也如此,可见之依据仅仅是息肉的形态,不符合“循证医学”所需的证据要求标准。声相、影象专家们依据标准要求不达标的前提,误判他们为炎症、或息肉、或无病,按医学的原则讲,确实没有什么错,可在事实的本质面前,这些诊断无疑都是错误的。任何疾病的产生,都有因,有果,有过程,我们怎能不找原因,不去研究,切断过程,进行原因的探索呢?毕竟是生命,而生命是在整体机制调控下存在的,我们怎样能仅仅因为我们看不见就否认它的存在呢?

就西医的癌症临床诊断来说,其步骤有声相、影象,生化层靣所反应的形态和量化病理检验,在理论上,超声波和CT、MR1,是患者体内超出解剖学人本结构规范的新生物体的形态,大小及其特征来判定此新生物有别于正常组织的或巨块型,或多发型,或弥漫性,或溃疡型等等形态组织。组织的存在,且能分辨出所在的位置。从这一点上讲,中医的四诊八纲是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而病理活检则以是否在变异组织中是否存在恶变新生物的有效方法。肿廇指标物检测则是从病人血液中检查是否存在与癌变相关联的物质如甲胎蛋白,癌症抗原等等为标的。

在临床诊断中,西医专家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通过声相、影象检查,如发现肿块具有“低回声”、“血供丰富”’“ 边缘毛糙”、“弥漫性多发”’等特点就怀疑与癌变关联直接,在诊断书结论上写上“可能”系某种癌症字样。另外把虽有异声相、影象形态、却无直接关联的特殊形态的异常组织,用“钙化”、“变钝”、“增厚”、“肿大”、“息肉”“良性”“糜烂”“溃疡” 或“××性炎症”等各不相同的名目加以区别。然而,这些都不是给这些异形组织下结论的绝对依据,一般都是用病理活检是否看见恶细胞为确诊的关键证据。但是这种关键的证据因种种原因制约是不容易得到的。

由于大多数癌患者或准癌患者或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或因心理上的抗拒,或因经济上的制约,或因变异组织所在位置的刁钻等等原因的影响,除手术切除者外,一般都很少有病理活检报告。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以“循证”为主导的西医科学,因病理活检缺失,不能为患者作出是否癌变的证据。无奈之余在犯了用“进化论”分析癌症病因的错误的前提下,又雪上加霜,为证实癌症的存在与否?用“消炎抗菌半月后复查”的折中方法,以半月后炎消为炎症、炎不消为癌症的标准进行评判。

这里是癌症诊断,确认过程中两个错误叠加的地方即:(1)、进化论的误导致使研究者把癌症病因形成的关注点锁定在具体的形态变化上,忽略了内环境邪毒大量积滞的气化作用;(2)、尽管内环境恶化的原因很复杂,但寒、湿留滞聚积是主要因素。在半月消炎抗菌的治疗中,上述难以判断的是否恶变有形之物,如果真属单一的纯邪气导致的炎症,使用消炎抗菌的方法,自然药到病除,然事实上在上述情况下的炎症大多是实虚夹杂,“邪盛正虚”的病变态势,重用消抗菌类药物犯了“虚其虚,实其实”,阴症复施以阴药,必致生机化灭,阳症复施以阳药,导致气立孤危的错误。把原本处在癌变前期的病变,人为地推动其发展,快速地达到了功能性累积由量变到质变的标准,促成了癌症的产生。根据多年来对癌症病人病史的追溯,因这种形式的累积导致癌变的比率绝不少于癌症发病率的60%,这是从误诊误判导致的人为祸患的来由。

为什么会发生这类错误?

根源即在于循证医学的不成熟性与肤浅性。如果从事癌症临床诊断研究的专家们,能够放弃以“进化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生理解剖学,承认癌细胞的起源是患者体内环境恶化积累的结果,那么,他蓦然回头,就会发现癌症的成因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是被《张氏医通》称为“阴阳偏阻”之处,被美肿瘤学家劳斯称为“起始因子”,而《难经》则称“结气”形成的阶段。第二阶段即是因“起始因子”的存在,血气滞留不行,导致内外毒邪因不能随人体升降浮沉的血气运动排除体外而越积越多的功能性累积病变阶段。第三阶段即《难经》所称的“气无转输之机”的内环境形成,完成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阶段。

现代医学CT、B超、病理、肿瘤指标物等可以用形态描述,用量化辨识的依据都属于质变发生之后,且发展到中晚期时方可能出现的标志性事物。而这些有确切证据证明是恶变的依据,在癌变准备阶段即功能性进行性变化阶段是不会出现的。在癌变形成的早期阶段也因其隐微而难以査出。

累积性功能变化是癌症形成的病因,查出来的不同形态,不同性质的变异事物,无一例外都是这个病因发展过程各个不同阶段的结果,它们是生物,它们的出现有如春华秋实的自然规律,差别仅仅是一为常态,一为变态而已,一切都是不同物种的特点所决定的。初生的“起始因子”尤如花蕾,功能累积病变阶段,不论是有显著的形态,还是尚处于看不见的隐没之中,在“气无转输之间”的病机转归出现之前和出现之初,恶变与非恶变是没有显著的特征可供鉴别的。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循证医学”的长处在于对产生质变后的晚期癌症其及发展变化的态势作出明晰的诊断的结果即:为后续的治疗规范的制定提供指导。

“循证医学”的短处于只以看得见的结果为依据,忽视了结出这个“果”的根本性原因,这就给所有的预防、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药物的研发传达了一个错误的信息,并从此把有关癌症病因防治的整个理论体系的发展之路导入茫茫然的十字赂口。


四、循证医是搅乱中药研发规律的祸根

科技部中医战略研究组的贾谦教授是中药提纯的倡导者之一;当他发现中药提纯违背了中医药发展规律后在国际,国内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反反复复地作出检讨,以致国外一些专家感到吃惊:为什么中国还有这样的人!

国家在大连投资8000万美元的本草物质提纯计划,也在中央领导的关怀下撤销了。但中医药高等学府的处方量化研究何时是尽头,还嫌中医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不够乱吗?

中药新药的研发要交给三甲医院的专家们临床实验几年方可作出是否符合“循证医学”标准的裁定,只我不知道这些专家们懂得整体观指导下的辩证论治么?懂得中医与中药之间的对应关系么?一个小柴胡汤事件在西方利益集团的唆使下,演变成消灭中医的噱头,这个教训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反省?

在这里想说的是:用在申报“制剂”或“保健品过程中的经历来阐述循证医学的指导原则,要把中医药科学的发展引向一条什么样的道路?

在医学领域,我首次提出了:五行生克失序、阳阳交感变化失衡,导致免疫功能紊乱而滋生种种疑难病的观点。该提法相较于流行的、被广泛认同的免疫功能低下致病说,有着现象与本质的差异,在人们的常识范畴内,免疫功能低下是可以寻找到依据的,比如:从血液检查中发现,白细胞偏低,或红细胞、白红蛋白偏低。从症状反应中则常见易于发生外感,精神萎靡不振等,人们遵循这些依据,对疾病的性质作出免疫功能低下的判断,并以此为前提制定出输入血蛋白,补充能量或辅以中药调理的治疗方案。

然而,按中医“治病必求其本”的指导原则,上述症状产生的依据,都只是标症反应,治疗原则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这种低下依据背后的本质:属于过劳或久病导致的纯粹上是虚弱低下?还是属于虚中夾实的正气衰微?如前是前者,那么,按循证医学的原则指导制定的方略就无疑是正确的。如果属于后者,那培补以扶持就起不了决定作用。因为隐藏在免疫功能低下背后的本质,是虚实夹杂的病机状态导致的五行生克和阴阳制化进程的进行性紊乱,处治方法与免疫功能本质上的低下应该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以提升免疫力为主,后者则应以纠正紊乱、祛除病因,恢复五行阴阳相互制化的动态平稳为主。一表一里,现象与本质的差异,决定了应对策略的天壤之别,也决定了新药效果的因果关系或相关联系。这也正是五千年文明孕育的中医药科学的精髓所在。这里即是中药研发对应疾病,必须遵循的规律。可在“循证医学”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孩子面前,这个既注重表面依据,又深究内在实质而进行的药物研发,因证据与用药没有针对性或因用现代诊查手段找不到依据而被否定,无法通过审查,这是中医科学的悲哀?还是医药管理体淛的悲哀?

上述陈述,并非理论上泛泛之言。且以两件我亲身经历的申报过程的体验作为证明。其一:本人在进行免疫系统功能紊乱防治研究过程中,因药物的组合使用方法,在国家药监局2005年6月发布的十八号令(中医医院制剂管理办法第二条)得不到执行,只要改变了饮片的形状,即被认定为假药的情况下,为了摆脱困境,明知处方无法固定,不符合申报要求,也不得不勉为难进行申报。当我们向云南省药监局注册处咨询相关技术要求和法律规定时被告之,如果治疗癌症的药物,制剂处方中没有抗癌、治癌的成份,是不可能通过审批的。我们对癌症的治疗原则,是以纠正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排除毒素,激活免疫细胞,让免疫细胞去灭杀癌细胞。因而,所用药都是补偏救弊,平调阴阳的药物,对于世俗所公认的抗癌成份,非但处方中不存在,甚至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都因为该类药物,削阳,耗阴而列为禁止使用之品。在此情况下,再好再有效的药物都因按“循证医学”的要求,找不至直接针对癌细胞的成份而予以封杀。

其二:在拙著《中西并举把肿瘤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书中,我从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整整三年的临床治疗病案统计中得出,虽然免疫功能紊乱防治方剂对癌症的治疗,由于符合癌症病因及发展规律,因之有效力以100%成为必然,但除为80%以上病人延长生存期外,临床治愈率也仅占8.5%左右。针对这一客观的、无法改变的事实,我通过积40年的临床经验,提出了癌症早期自行诊断的三个标准。并明确指出了人类战胜癌症的首要前提是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彻底征服癌的方法,也只能是在癌症病因发展累积的器质性病变发生之前的功能性、渐进性紊乱进行调理、干预、纠正免疫系统紊乱,消除潜在的、看不见、查不出的隐匿病因,恢复五行阴阳动态平稳,从而达到极其有效的预防癌症的目的,并从阴阳平衡系列方药中,选择精华草药组成预防癌症的调理品。并拟向国家申报保健品批号。

根据对申报、审批过程中各项法规的了解得知,整个保健品审批过程中,至为关键的一环是:所申报的保健品,须通过小白鼠实验,找到有提高免疫功能的证据即可获得批准。

本来我们在癌症临床防治的过程中,已与昆明医学院、肿瘤医院合作,做过“T淋巴细胞转化”试验,一个月实验的结果证实,服用我们阴阳平调药物的病例,T淋巴细胞转化率上升16.5% ,而使用放化疗则下降13.8% ,呈一升一降之势,升降之间两组两差20.3%,作为对癌症的治疗方药通过对照能达到这个标准,想来申报保健品应该是能够获得批准的。但考虑到原已做过试验、受试者都是处于免疫功能不同程度紊乱状态的病人,而小白鼠试验中,试验组和对照组均为健康的白鼠,我们所使用的药物纯系免疫调控方剂,通过纠正紊乱而激活免疫细胞达到提高免疫功能的目的,没有直接增强免疫力的作用。担心万一试验结果与对照组没有明显的提高,120万元的申报费用就打了水漂,于是决定先作一个预试验。两个月后得到的结果是: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免疫功能没有差异。事实证明了保健品审查、评估标准存在很大的肤浅性,也证明了只遵循表面依据作出判定,不注重深层次原因及其临床效果的“循证医学”是在科学的名誉下,自己忽悠自己。若此法不改,申报真正有价值的保健品将永无出头之日,而宠大的保健需求人群,将成为“保而不健”产品争夺的市场。社会要想针对亚健康状态人群实施有效的癌症预防的渴求,也必将成为黄粱美梦。

综上所述:除从法规或学术规范层面上否定“循证医学”是科学的、严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金标准外,临床对早期癌症诊断的无知,对药物研发、审批过程中把表面现象误作本质进行裁定,因自己不懂中医整体观,不懂阴阳交感的气化规律,不懂五行生克在气化过程中的制衡作用,一味以“没有”依据为由对真有奇效的药物进行封杀的事实,已经证明“逆天者亡”的道理,循证医学发展史不改变发展方向,势必为未来的中医药科学革命所否定。

尽管这一天可能来得很慢,但就历史而言,五十年不够,一百年也不算长……。